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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贯彻江总书记批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

国务院研究部署广东江门重大爆炸事故善后工作时强调
2000-07-04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朱冬菊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(记者朱冬菊)广东江门“6·30”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,江泽民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。为认真贯彻江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,朱基、胡锦涛、李岚清等领导同志要求:广东省要全力以赴抢救伤员,妥善处理善后事宜;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,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有关工作;彻底调查事故原因,严肃处理、依法追究责任人;举一反三,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,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国务院领导同志于7月1日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和广东省、江门市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,研究部署“6·30”重大爆炸事故善后处理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。

会议认真学习了今年以来江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。与会同志一致表示,要坚决贯彻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,按照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从讲政治、促发展、保稳定的大局出发,以对国家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,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。

会议指出,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十分重视,组织制定了各项法律和规定。针对去冬今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,党中央、国务院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并下发了若干文件,但最近重大、特大事故仍然不断发生(如四川“6·22”翻船事故,湖北“6·22”坠机事故,重庆垫江爆竹厂爆炸事故等)。为何中央三令五申,但事故仍屡禁不止,究其原因,关键是一些地方、部门及单位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疏于管理,措施没有落实到位,甚至玩忽职守。为此,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从江门市发生的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训,举一反三,始终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的方针,绝不能容忍那种见利忘义,只顾赚钱,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行为。必须切实处理好安全与生产、安全与效益、安全与发展的关系,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,真正落到实处。

会议要求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批示精神,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,全力以赴投入紧急救援工作。要竭尽全力抢救伤员,尽可能减少伤亡和损失。要采取周密的措施,切实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,以确保社会秩序稳定。同时,由省政府领导同志负责,国家经贸委、公安部派人参加,立即组成调查组,抓紧彻底调查事故原因。在调查中既要注重对事故直接原因的调查,更要注重对管理原因的调查。要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基础上,对事故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依法从严惩处,并予以曝光。

会议议定,对四川“6·22”翻船事故、湖北“6·22”坠机事故、重庆垫江爆竹厂爆炸事故等近期发生的重大、特大事故,都应依此原则抓紧处理。

会议还要求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、本行业的特点,立即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。检查的重点是: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、文件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;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,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隐患。尤其要认真查找爆炸物等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漏洞,彻底消除隐患。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在7月底前,将检查情况向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报告。

会议强调,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。各地区、各部门党政领导同志要对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切实负起责任。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,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,不能削弱。要进一步完善权责分明、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,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,严格依法行政,加大执法力度。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,要依法从严惩处,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从根本上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对于发生重大、特大事故的地区、部门、单位,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,该处分的处分,该撤职的撤职,该法办的法办,绝不姑息迁就。同时,对有关执法部门疏于执法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的,也要严肃处理。

会议决定,成立由国家经贸委牵头,公安部、监察部和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务院工作组,负责督促检查近期几起重大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生产工作,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。

根据会议要求,国家经贸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了国务院工作组,将于近日赴广东、湖北、四川、重庆等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重点督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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